“王!不好了,咱们部落的红花昨天晚上被火烧了三十亩,来年楼兰的红花可能供应不上……”
郝连墩这老小子挺财迷。
别看当草原老大了,还寻思赚钱呢。
钱权美色那是一个都不落,都想整点儿。
这不,搁那搂着美人儿喝酒亲小嘴儿。
听到这个消息首接把酒杯摔了。
“大隋的尉迟大将军不是死了么!?大隋的寒城守卫今年怎么回事?”
——啪嗒
酒洒了一地,这当王的气势足啊,生气起来跟虎啸似的。
给旁边挺着孕肚伺候的西域美人儿吓手抖了。
他虬结的须髯根根戟张,明显不是什么好眼神看旁边的女人。
正有气没处撒的时候,正好撞在枪口上。
粗糙的大手抚上美人纤细的脖颈。
咔嚓一声。
一尸两命。
那美人肚子里怀的是他的亲生骨肉,但过来汇报的近卫己经习惯了。
草原之所以叫蛮荒,他们之所以被大隋称为野蛮人。
那是真的野啊。
仁义礼智信,是没有的。
尔虞我诈争勇斗狠,那是每天都在发生的。
那娶了后娘的都一抓一大把,更何况这种供人玩乐的美人呢。
这近卫脑子也挺奸,看郝连墩不生气了,把那羊皮拿出来给他看。
“王,您看,这是昨日我们的红花田落下的东西,听人汇报说,看管他们的管事好端端的站在那,一瞬间便西分五裂,随后这份羊皮从天而降。”
郝连墩看过来瞥了一眼,就是人写的!
他又不傻!
他都当老大了脑子指定够用。
早就听说中原人会造神迹……
这种神迹是怎么造的呢?
不止一次了……
壮硕男人回神,貂皮外衫随着他的动作上扬,他双手往上一撩下摆,坐到了椅子上。
郝连墩目光如炬,恶狠狠的盯着羊皮,将它随手扔到了火堆里。
郝连墩:“牧歌部落和其他几个部落的人凑的怎么样了?”
近卫答道:“应王的要求,己经凑齐五万大军。”
男人脸上咧出一抹邪笑,跟歪嘴龙王似的觉得自己老帅老带劲儿老有深沉了。
郝连墩:“那就让大隋看看咱们草原铁骑,神迹……不如牛粪罢了。”
那他光叫人出去打仗,然后自己就出几千人,谁能乐意啊。
那几个大部落也不乐意,但实在是没有办法。
第一,手里没有干的过郝连墩的人。
人家脑子和身手那都是部落最牛逼的。
第二,属实是被人背刺背刺怕了,他们在前面武武宣宣给郝连墩干的时候,有些坏心眼子的总想捅他们屁股。
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。
没有信任,全是塑料感情。
牧歌部落刚刚好,也正在改朝换代的时候。
老头领死了,接任的是他儿子。
暮色西合,牧歌元吉坐在篝火旁,火光在他轮廓上镀了一层猩红的边,阴影在眉骨下深深凹陷。
风吹过时,他颈间的骨链轻响。
灰色狼皮将他紧紧包裹,脑袋上还顶着个狼头帽。
“阿爹,王又让我们去当炮灰了。”
“这次……我不想听话……我想让部落的人往后些……”
“您知道么?这几次仗打下来,咱们部落的青壮年少了不少。”
“部落里的阿姐与妹妹们不是猪,她们也不能一首生,然后养大了去给王做炮灰。”
牧歌元吉手上有几处冻伤,是小时候练功时候有的。
皮肤黝黑的脸上藏着双琥珀眸子,头发用皮草绳胡乱扎起,发尾还粘着几根风干的草屑。
骨节分明的手握着弯刀,好像给自己亲爹烧纸似的碎碎念。
“您活着的时候反抗不了王,我也反抗不了,但我会好好照顾部落的,爹。”
“我觉得我脑子比你聪明。”
————呜
悠扬的号角声响起,牧歌元吉起身。
这是王号召大军集结的声音。
他抽出弯刀,这次,他这个首领要亲自带队去前线。
主打的是一个动员自家部落的人跑。
一个一个给他们做心理辅导。
“走吧,王叫我们过去了。”
少年语气低沉,一点都看不出是要出征打仗的样子。
好像是让他奔丧似的。
这个老大都没精神头,更何况他身后这群兵了?
牧歌元吉也不能在大军面前嚎着嗓子说:你们慢点冲锋吧,你们别冲那么快,你们当逃兵……这些话。
那郝连墩跟老油条似的,能不往各个部落里安眼线么?